安监局]长春市安监局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01-08

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长春市安监局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基本信息情况档案。切实摸清底数,详细了解每户企业的具体情况:一是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企业和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企业在市安监局审批部门备案的同时属地安监部门也要掌握;二是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同时要进行备案;三是企业的经营品种与实际要相符。

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落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各属地安监局相关监管人员要认真研究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并将《指南》传达至辖区内所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全面排查。要查清每户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的产品品种是否在许可或备案范围内,生产销售制度是否健全,产品流向登记是否完整真实。要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加强重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的监管。要将醋酸酐经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组织企业对2016年以来的经营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查清每笔醋酸酐的流向,填报《醋酸酐销售情况统计表》至属地安监部门。要定期核查醋酸酐的销售量(及包含客户资料的销售记录)、购买量、进出口量、使用量情况,实物与台账的符合情况,出入库、使用、保管等内部管理情况,履行许可和备案手续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长春市安监局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基本信息情况档案。切实摸清底数,详细了解每户企业的具体情况:一是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企业和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企业在市安监局审批部门备案的同时属地安监部门也要掌握;二是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同时要进行备案;三是企业的经营品种与实际要相符。

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落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各属地安监局相关监管人员要认真研究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并将《指南》传达至辖区内所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全面排查。要查清每户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的产品品种是否在许可或备案范围内,生产销售制度是否健全,产品流向登记是否完整真实。要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加强重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的监管。要将醋酸酐经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组织企业对2016年以来的经营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查清每笔醋酸酐的流向,填报《醋酸酐销售情况统计表》至属地安监部门。要定期核查醋酸酐的销售量(及包含客户资料的销售记录)、购买量、进出口量、使用量情况,实物与台账的符合情况,出入库、使用、保管等内部管理情况,履行许可和备案手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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