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食药局“五个规范”强化药品日常监管

01-09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药品规范化管理,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群众用药安全。近期来,中牟县食药监局以风险点、关键点为重点,从日常监督检查着手,对资质、购进渠道、经营行为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票据及药品验收规范管理。购进药品时,要求索取合法票据,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台账制度,严查供货单位和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材料,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建立健全产品进货验收台账,做到票、帐、货相符,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从源头上保障药品质量。

加强药品存放管理规范管理。重点检查是否按药品使用说明书标明的存储条件存放盒养护药品,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存放养护药品,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仍不按要求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加强行业诚信自律规范管理。要求药品销售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质量负责人和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在岗,销售人员是否有上岗证,健康检查是否合格,药师是否在岗,不得“挂名”,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用药知识咨询和进行处方审查。

加强对药品销售凭证规范管理。要求销售药品必须开据包括品名、规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一旦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消费者通过索取的药品销售凭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药品和非药品分类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必须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规定,并将处方留存予以登记备查;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非药品与药品应明显分开,并设置“此区(柜)为非药品,不具备药品功效”醒目标牌。

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医疗机28家、诊所 25家、药店20 家。检查情况显示:药品进货渠道合法,储存养护符合规定,执业药师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能按规定凭处方销售。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药店存在药品陈列摆放不规范、拆零药品登记不全等现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相关管理人员现场整改了上述问题。

据了解,中牟县食药监局通过开展此次规范活动,从而有效消除了药品安全隐患,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威联药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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