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审批制度改革 国外引入新药上市提速有望

01-19

近年来,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和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的状况没有改变,支持创新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亟待解决。我国制药企业创新的能力比较弱。国内制药企业虽数量居多,但是新产品研发总投入却远远落后于大型制药公司。缺乏创新的仿制药不能形成与原研药在临床上的替代。此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也存在不尽合理之处,鼓励创新的一些政策的加强极为关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份文件重点针对我国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公众用药”的问题 进行了详细规划部署。

目前国内药品市场上市一些新药平均要比国外晚5~7年,今后这一局面有望改变。

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表示,我国现行政策要求进口创新药,必须在国外获准上市后才可到中国申请上市。这在某种程度上迟滞了一些国外创新药在中国批准上市。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到2016年,发达国家批准上市的创新药433种,在中国上市的一百多种,只占30%。近十年来,我国上市的一些典型的新药,国外已用了六七年了,中国才上市。《意见》明确“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在境外多中心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符合中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相关要求的,可用于在中国申报注册申请。对在中国首次申请上市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提供是否存在人种差异的临床试验数据。

这个措施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目的是要减少重复试验,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上市效率。避免国外的一些新药到我国上市的延时期,缩短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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